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监督管理局),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,有关单位:
为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,推进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机制改革,提高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效率,促进自主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发展,我局组织起草了《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和《关于简化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申报资料的规定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(附件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请于2013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
电子邮件:ylqxzc@sina.cn。发送邮件时,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处注明“医疗器械相关文件的反馈意见”。
信函: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司,邮编:100053。
附件:1.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
2.关于简化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申报资料的规定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
2013年3月20日